吉娃娃遇上贵宾犬
http://www.liren5.com 丽人网 2007-09-05 15:24:01
1
  刚搬到新的公寓,一切都还不是很适应,我的点点也是。
对了,我的点点是一只可爱的吉娃娃,雄性,聪明,伶俐。
  第一件要它适应的就是让它知道便便的地方,免得我精心布置的可爱小窝被它糟蹋了。
  我带点点逛荡了一圈还真累,还不是为了让它了解一下地形,下次迷路好回家。到了那片很多人溜狗的草坪,我一屁股坐了下去。
  自己玩去吧,我对点点说。它一下子就跑远了。 
  我望着昏黄的天空,挺美的。
  我习惯性的用眼角余光搜寻点点,发现它又干那事了,我晕了,它还真不认生。恩,这次眼光不错,是只纯白贵宾犬,头上还有个粉红的蝴蝶结。
  小子,眼光不错嘛!
  它最爱干的就是嗅别的狗狗的屁股。
  它刚把鼻子凑过去,贵宾犬不肯,一个反身把点点扑倒了,把它按在地上还对它不停的狂吠。我可怜的点点。我一个反射性跳跃加小跑奔到犯罪现场,也许是白色贵宾看到我来势汹汹,跑到了一旁。
  我抱起点点,没受伤吧?
  一个男的也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抱起白色贵宾。对不起呀,最近妖妖的脾气不是很好,不过他不咬人的。
  那个男的穿得挺运动的,但是就太白净了,我超讨厌小白脸。
  不咬人不代表不咬狗呀。我没好气的说。
  点点呀,我们穷苦人家可千万不要高攀什么千金大小姐呀,你就顺便找个博美京巴之类的凑活过吧。我临走时特地留了这句话,让我心理平衡点。
  都走远了点点还眼巴巴的瞅着那白色贵宾。我说你还真是没骨气,人家还最近脾气不好,你还去惹人家,美女怎样,没我谁喂你。妖妖,啥名字?啥水平!
  回到家里,我把点点关进厕所里,给我面壁思过。
  点点又用那水汪汪的眼光看着我,不行免谈。
  之后几天的日子都还不错,除了溜狗时小心提防白色物体外,其他一切正常。
  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带点点出去溜达,顺便吃吃早餐。我和它草坪边上大啃起豆浆油条来。两样很平常的东西配在一起那叫完美,我和点点都超喜欢。
  这时,有白色物体向这边移动。我探过去,又是那白色贵宾犬还有它那奶油主人。
  嗨,他还和我打了个招呼,我没理他。见我没反映,他知趣没再找话。然后他也在喂他的贵宾。
  我仔细一看,他在喂牛奶面包。他这不明摆着和我挑衅嘛?我真想过去把他的面包踩个稀巴烂。
  气死我了。
  不和他一般计较,我是知识分子,我是淑女,我是新时代女性……
我抱起点点就走,你这家伙给我记着!
2
  文秀打电话催我该上班了,不然扣我工资。
  我说文秀你对得起我嘛?亏我和你还是大学四年的同窗,还整天拿工资威胁我。
  林恩你拍拍胸脯说我哪点对不起你了,你搬个家已经放了一个星期假了,就算你搬去新西兰也该搬回来了。
  哎,又要上班了。
  其实我的工作挺轻松的,师范毕业后本来分到市里的一所高中,但是好友文秀开了家家政公司需要人手,就来投靠了她。说起来比起在校教师轻松多了,而且工资也不比教师差,但家教毕竟不是一个长久的职业,我开始要为自己将来考虑了。
  文秀的突然来访吓我一条。
  大忙人也有时间来慰问员工呀,也不带点水果,下次没礼物不准进我家门。
  文秀笑着,我可不是特意看的哦,我是带你去见客户的,这个客户和我可是有亲戚关系的,你千万别让我丢脸呀。
  还没等我开口她已经到我房间里帮我挑衣服了。她还真行挑中我最贵的那套套装。
  至于嘛!
  原来这个客户就在我的小区里,不过人家住的是楼中楼。临进门前文秀还给我带上一幅黑边眼镜。我要晕倒了。
  一进门文秀就阿姨前叔叔后的叫得贼甜,什么没说就被拉到饭坐前。文秀一直再说我这多好那多好,弄得我自己都惭愧了,头都没敢抬,光盯着桌上那只大龙虾了。
  当我抬起头时,那奶油竟然坐在我的对面,什么叫冤家路窄!
  他也看见我了,开始时很吃惊的表情,之后对我笑盈盈的。
  他是王萧然,你就是要帮他的弟弟王萧斌补习的。认识下。文秀说。
  我无语了。
  吃饭时我是吃什么都没味道,连那只大龙虾都尝到滋味。
  一出王家我就对着文秀嚷,我不要帮他家补习,中国就是有了这种家庭才使那么多农民还在温饱线上挣扎,才会使中国综合素质提不高。
  不就是多生了一个嘛,何必那么大反应?看在我亲戚份上。帮帮忙吧!要不是我嫌我们公司其他员工长得影响市容我也不会难为你的呀!
  谁叫那个什么然他们一家都那么奶油呀!
你这是什么借口呀?不就是和张晓一样奶油嘛。难道你还没走出悲痛!
  文秀一下就刺中我的伤口。
  没!除了没我还能说什么。
  我就这样成了王萧然家的补习老师。
  那天晚上一直没睡着,因为张晓这个伤了我的男人。我们开心的一起度过大学四年时光,毕业后他就和一个富婆走了,富婆看上他白净帅气,他看上富婆的钱。我们四年的感情在金钱面前如此脆弱。
  从此我讨厌富婆,讨厌白净帅气的男生。
3
  第一天去他家上班,真不知道该穿成什么样子。都怪那个死文秀给我戴了那么一顶高帽子。
  晚上到了他们家,我都已经不记得当时穿的是什么了。还好没碰上那个奶油小生,不过那个王萧彬不太礼貌,整个晚上竟然都没看我一眼,他没叫我美女姐姐好我都忍了。
  王妈妈时不时就来探望情况,顺便送来些茶水点心。我不好发火,还得嬉皮笑脸的,伯母,你家的彬彬好乖好听话呀。
  是的呀。哟,给彬彬抄课文呀。
  是呀,是呀,我发现彬彬的字不是很工整,我特地让他抄抄课文练练字,顺便熟悉一下课文的。我背上只冒冷汗,要是被发现我是心理不平衡让他抄书的话那可惨了!
  虽然让我蒙混过关了,可我心里还是一肚子火,不就是多几个钱嘛,不说大人了连小孩都是这版头。
  实在是不想帮他们家打工了,如果不是文秀的人情。哎。
想想也算了不就是对着一个木头吗,好过对着他哥哥。
  我已经习惯了不说话的王萧彬,我也习惯了那个整天在家弄花弄草弄狗狗的他大哥。看我得可怜的讨生活,人家倒过得美得很。
很快,一个月就过去了。领工资的第二天,我请了假,因为那天是我的生日。
  我带着点点晃荡一圈就回到自己的窝里。我没想过要庆祝,也不想要庆祝, 连生日我都不想要了。我的生日既是母难日也是美好回忆的一部分,不过现在已不在美丽。
  我和点点就在阳台上看落日。第三根烟还没抽完文秀的电话就来了,她说快下来,要给只猪过生日。拒绝是没办法的,她都来先斩后奏这一招。
  我的礼物是一条白金项链,说是我今年的年终奖金,我说怎么都得弄个有大钻石的吧!
  文秀哈哈的笑得很大声,你想得倒美得很!
  她总是这样说我。说我太不实际。也许我是真的太天真,不然男友也不会跟别人走。
  文秀,我最好的这个朋友,总是陪我度过最孤单的日子。
  和前2年一样,我们照例还是西餐红酒,没有蛋糕和蜡烛。
4
  离我生日结束还有3个多小时,文秀带我泡吧去了。酒吧在三楼,我们要了个靠窗的位置。她要龙舌兰,我点长岛冰茶。我只是来寻醉不是来品酒,文秀她是知道的。
  长岛冰茶不是茶,而是一种极烈性的鸡尾酒,取这个名字是因为爱情不过就是一杯长岛冰茶。
  我问文秀为什么不找男朋友,这么多年我都很奇怪,也曾怀疑过她的性别取向。我一直没问,因为我怕她也有伤口我不想揭开,更怕她会和我说其实她喜欢的是我。可是今天我却问了,的的确确的问了。
也许是这杯长岛冰茶的缘故吧。
  她说因为南宁不是她想逗留的地方,等她的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她会去上海。她不会委屈嫁给一个无聊的市井之士,她需要强强联合,开辟更大的事业。
  是的,南宁太小,小到装不下她那颗不安分的心。
我觉得很无奈,穷的和有钱的在一起可以贫富结合,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有钱的和有钱的在一起又能强强联合,加快社会进步。什么都和钱脱不了关系。
  没聊一会,文秀遇到她事业上往来的朋友应酬去了。
我看着街上的行人,心里很空,又想起了大学4年里的那4次生日。第一次我和张晓在南湖划着船,望着头顶的天空,没有流星,我就对着湖里游过的鱼群许愿;第二次张晓问朋友借了部摩托搭我上青秀山,到了半路车就没油熄火了,我说回去吧,张晓死活不肯也不让我下来,硬把我给推上了山,我坐在车上看着他的衬衣渐渐湿透,心疼,心里却满是幸福的感觉;第三次……我不想再想下去,我的头和我的心一样痛得快裂开。
  这时王萧然突然出现,问我介不介意他坐下。他一把把我从过去拉了回来。
  我说可以。
  他要了杯恶魔坟场,我又加了杯长岛冰茶。
  那是我第一次和他聊天,而且我是心平气和的,没有敌意。
其实我不讨厌他这个人,只是他有7分神似张晓,我每见他一次心都会颤一次,一种疼痛的感觉。所以我讨厌的不是他,而是他的脸,仅此而已。
  我们谈了很久,也谈了很多,内容我已经不记得,因为第二天醒来时已是下午,我醉了。
  手机已有n个未接来电,还有一条短信,都是文秀。她问我回到家没?好点了没?
  一定是文秀让王萧然送的我,这回糗大了!
  文秀你这个没良心的,丢我一个人,还让个男人送我回来,万一是个色狼怎么办?我在电话里对文秀嚷着。
谁叫你喝那么多,还怪我!人家是色狼?叫人家非礼你,你还得去排队呢!我们又口水战了半天。
  最后也分不出胜负,我还是得上我的班,她还是得忙她的。
  哎,这回脸丢大了。
5
  我只能装作什么都发生过来掩饰昨晚的失态。当我发现王萧然还是那呆瓜样时,我觉得是自己多心了。
  临走时,他问我介不介意陪我走一段,他要去溜狗。
  开始的一段路很安静,谁都没说话,我不想说,也不知道能和他说些什么。
  也许是觉得太尴尬了,他开了口。他说其实妖妖很乖,只是和普通女人一样她会有心情烦躁的那几天。
  我能理解,我说。
  我想只有狗是我们的共同话题。
  他说了很多关于他的养狗心得,最后那句“你呢?”却把我难住了。说实话点点和我一起3年了,我没有什么心得,我只知道它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喜欢干什么不喜欢干什么。这能算心得吗?
  他听完笑了一会。
  我们就这样东扯一句西扯一句聊了一路。
  对于昨晚的事,我们只字未提。
  回到家,看到点点摇头摆尾的样子,想起王萧然说的那番话,觉得自己忽略点点了。它爱吃的牛肉狗粮很久没给它卖了,也没给它找漂亮的女朋友。
  明天给你买好吃的呢!听我说完还是摇着尾巴,都不知道它明白我说什么了没。

  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期末考试了,我开始盘算着这个暑假该去哪。我总嚷着说要攒钱,但怎么也攒不起来。我喜欢旅游,可以欣赏风光,而且可能还会有意外的收获,比如说来个艳遇之类,说不定哪天我就住在风光秀丽的小村庄或者哪个现代化的大都市。
  我已经不谈恋爱好多年!我心里期待着,却又茫然着。心里总有什么东西堵着,困在城外怎么也进不去。
  我觉得自己很窝囊,张晓这个混蛋狠狠的伤了我,可自己总会自不自觉的想起他,之后又会黯然好半天。也许我该把他放开,他给过我快乐,虽然没有结局但过程仍是美丽。但我放不开,怎么也放不开。是不是把他碎尸万段我才满足?
  文秀说得对,我不该再逃避,为了这个男人我混混厄厄度过了3年。
  26了,也许该恋爱了。
  这3年,我没再和任何男人有过任何联系,除了我家的点点,我怎么找到个bf?That is a problem!
  我做了件26年来里最荒唐的事情,文秀知道了肯定会笑死,所以不能让她知道,听起来似乎有点丢脸,但也是我想到解决我“A计划”的第一条方案。第二条……还没想到。
  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是参加了某个网站的某个XX单身俱乐部的某个XX交友活动。刚把个人资料提交上去,就后悔了。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也许就是这个道理吧!
6
  我开始了陆陆续续的交友活动。
  第一次是在名典咖啡,当一个肥头大耳挺着一个啤酒肚的老男人走到我面前坐了下来,竟然还是个秃子,如果嫁给他还真不愁没镜子照。靠,他那样还亏他的ID叫什么多情公子!我真想说你认错人了。哎!可惜我天性善良,只好陪着这只猪头一个下午,他不断的重复着他的房子、车子呀、公司呀,我真想把桌上那只咖啡壶塞到他嘴里……
  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我总觉得我见的这些都是刚从动物园里放出来的。晚上上课时见到王萧然,终于觉得见到一个是人样的了。真的是自己没事找事做。
  难道我该去婚姻介绍所?看来我是想男人想疯了。

  我又回到以前的生活,一切没有改变,只是溜狗的时候多了一个人和一只狗。
  因为狗,我和王萧然接触的多了,我们经常带狗一起散步,一起去给狗打针,一起去给狗做美容。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不想爱,却发现是不敢爱。现在我眼前又多了个男人,有点发花痴了。在想如果他追我,我会答应他。只是想,女人容易日久生情,男人却喜欢一见钟情。我想我们的初次见面应该不会让他对我钟情,我的花痴梦也该醒醒。
  我就这样对着他日久生了情,虽然以我精准的观察能力已排除他有女朋友的可能性,但他像个呆子,一直没发现我给他暗送的秋波。
我有点怀疑自己是怎样爱上他的。我不希望是张晓的影子,我也不希望是为了结束3年的单身生活。
  我是一个完全的日久生情动物,却在张晓身上犯了错误。见他的第一眼,让我相信一见钟情不是世人的夸大说法,那种触电的感觉,一见钟情就是这么简单。
  我理不出头绪,找不出个所以然。也许这种类型的男生会让我平静的心,时不时的颤一下。被电击的感觉有点晕眩,有点飘忽。
  他总是以他那青蛙王子的微笑慑服我,让我想起浪漫满屋里的rain。是否现实生活中野蛮女孩比较容易得到男孩子的倾心?可惜我不野蛮,只是用表面的倔强演示自己的懦弱。

  几天晚上都没见到他,觉得怪怪的。老想着他去哪里去干吗。都26了,还搞什么暗恋,有点丢人。
  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又一起溜狗。
  他说他去相亲了,没合适的,他说不如我们试试。
  被他吓了一跳,这个木瓜开了窍,我还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汽水见了打开盖。
  我问他为什么选了我?
  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这个回答很简单,简单到是爱上一个人的理由。也许爱本来就不需要理由,只是我和一般的女人一样总想找出答案。
  不管我是为什么爱上他,是张晓的影子也好,是我孤单寂寞也好,我决定用心的去爱这个男人,这个拥有青蛙王子般微笑的男人。
7
  恋爱了,感觉不同从前。也许人长大想法也改变了,约会没有从前的浪漫气氛,接吻时也没有从前的荡气回肠,一切归于平静,心里很塌实的感觉。
  王萧然是个注册会计师,白天在公司上班,而我就在家和点点一起睡大觉,晚上我仍在他们家工作,之后我们一起溜狗、消夜、聊天。周末才是我们真正的约会时间,餐厅、电影院、商场、公园,我们是一对普通情侣,这种关系很简单也很快乐。
  用王萧然的话说他就是喜欢我本真的那一面,他所认识的女人总喜欢投怀送抱让他无奈,那样的女人适合用于人生享乐,不适合结婚生子。她们喜欢穿夏柰儿范思哲,喜欢戴CD,喜欢喷香柰儿,这不是他想要的。也许他需要的只是一个传统中国妇女。
  靠,说我像妇女,这小子不怕挨打。其实我想对他说我也喜欢,只是没钱呀。
  开始还担心他的家人反对,毕竟我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还好他家也是喜欢劳动妇女,他妈妈老夸我贤惠,其实我真的是闲在家里什么都不会。为了讨好他父母我没闲过,烧菜做饭家务没少干。这样的日子没有从前逍遥自在,不过却很塌实。
  就这样过了一年。这短短的一年里却发生了许多。
  文秀真的去了上海,我也没再做家教而在街口开了间花店自己做起小老板,我男友也有了自己的会计公司。
  自己已经是过了27直奔28的人了,我想结婚,却没和他提过。对于我来说是想早点把这只金龟钓上,对于他来说却是事业的起步。
  我在电话里和文秀说了结婚的念头,她直骂我傻,给他生个孩子,生米煮成熟饭,他不依也得依。
  文秀说得对,现在不都流行未婚先孕吗。我不再做任何的避孕措施,当个妈妈也不错。

  基本上张晓这个人已经不会再出现在我身上任何一个细胞上。可上天就是喜欢作弄人,想忘记的时候忘不掉,忘掉的时候他又在出现。
他那张脸也许我这辈子都会记得, 我可不敢说化成灰我也认得。从前曾多次想着如果他出现在我面前会给他几巴掌然后扬长而去,可真正遇见了我却麻木得像对待任何一个顾客一样。没有了恨亦没有了爱。
  他来到我的花店找我,买了一大束百合。我知道这是给我的。
我没撵他走,他说他说完一些话就会离开。我平静的听他说完,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的心却不能再平静。
  我知道了当初他抛弃我的原因,他是为了救患癌症的妈妈,虽然过去多年他一直没忘记我,却没脸再来找我,如今我有了男朋友,他祝福我们。可我现在知道又怎样?又能改变什么?我和我的第一个男人已永远回不到从前,永远。
  他让我的心又隐隐的悸痛起来。

  年底时我和王萧然结婚了,那时我已是5个月身孕。我也正式加入了妇女行列。
  呵呵,孩子出生时会给你们吃红鸡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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