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见过旺财
http://www.liren5.com 丽人网 2007-09-05 15:24:15
 一、


事情有时候就是这样。比如说,我现在四处找不到那只狗。
很奇怪,有些东西总是在你需要它的时候突然消失。比如你在书房,需要一本书,突然就找不到它了。而一秒种之前你明明记得,它很碍眼的摆放在书桌左上角。在厨房的时候你需要胡椒粉,四处找不到,却看见了味精——当然你不需要味精,等你找不到味精时,你才需要味精。在厕所时你需要手纸,找不到,你撅着屁股,想随便撕点什么东西擦一下,紧接着,Fuck!你看见了什么,满满一瓶的胡椒粉!

那天是周末,我和报社里的几个同事一起喝酒,我喝得实在不少,技惊四座。席间每个人都发了一通牢骚。这是小报社的无聊记者们的通病。喝完酒我就回去睡觉了,第二天醒来,口干舌躁,嘴巴里苦得不行。刷完牙还很苦。当然,这时候你就会发现,四处找不到口香糖了。
还好小商店不远。买完口香糖,还可以顺便吃个早午饭。吃饭的时候,身旁是一对情侣。如你所知,他们正在喂饭。他们总是在这种地方喂饭。来,张嘴,哎……啊恩。来,该你了。出现这种情况很倒胃口,但是你总是能在吃饭的时候发现情侣。他们让你想起以前的女朋友,于是我想起我以前的女朋友……慢着,我突然发现,我想不起来了。真的,我想不起来了。
我的意思是,我突然想不起来我以前女朋友的样子了。她的脸。
不可否认,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我很惊奇,我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现在我却想不起她的脸。也许是短暂性失忆,我不无幽默的想。看看照片就知道了。
吃完饭,我回到房间里开始翻找她的照片。我想结果你已经猜到了——照片没找到,我找到了口香糖。

坐在窗台前,点燃一根香烟,我开始回忆过去。我看见一只麻雀,它在电线杆上多嘴。这让我想起了一句歌词——在记忆里寻找一件东西,跟在房间里找差不多。你想寻找一个女人的面容,它就给你来一句歌词。——很有夏天的感觉……Fuck。

我记得她的名字叫LC。是的,L,C。
从印象最深刻的回忆起吧。我记得她的头发很长,这使得做爱很麻烦。做着做着,压住头发,扯痛头皮,她就大呼小叫起来,痛死了痛死了。这使我很受刺激,有几次几乎立刻不行。但她坚持不剪短。我还记得她有点平胸,喜欢穿平跟鞋。我开玩笑说因为你穿多了平跟鞋,胸部才那么平。她很受启发,于是穿高跟鞋,只一天,又大呼小叫,痛死了痛死了。
她的脸是什么样子的呢?瓜子型?鸭蛋型?不会是金字塔型吧?我脑子里出现一个个女人的面孔,幻灯片似的闪过。就象指认犯罪分子一样,我一个个的辨认。这个是谁?我的初恋,我摸过她的胸口,那是我第一次摸女人的身体,地点是在我初中的礼堂里,她叫什么名字来着?忘了。这个呢?也许这个才是我的初恋,我摸的是她,地点是在一棵樱桃树下。那这个呢?去你妈的,这是我妹妹。
我确实忘掉了她的面容。
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认识这么一个女人。又或者我认识她,但她并不是我的女朋友。又或许我从来就没有交过女朋友,一切都只是我的记忆发生错误。这并不奇怪。我以前认识一个老人,他喜欢讲故事,讲得最多的,是他当年在朝鲜战场上负伤的事。他一直记得自己有个战友,死在自己的怀里。他掏出一颗金戒指:这个戒指就是我战友的,他让我带给他老婆,这么多年了,我连他的家乡都没去过,我对不起他啊。讲到这里老人总是会痛哭流涕。当然,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后来得知,他根本没有参加过抗美援朝。

我不甘心的再次在房间里找了一遍。这次另有收获。我找到一张丢失多年的银行卡。还有一条带项圈的狗链。
我想起了旺财。
不错,如果真是我的错觉,那只狗又怎么解释呢?我拿起那个狗链。金属项圈上面刻着“WangCai”。我的确有只狗叫旺财。那么我的确有个女朋友叫LC。我突然发疯般的想见到这个女人,但在此之前我想看到那只狗。
当然,你又猜到了,那只狗不见了。

二、

我并非对她一无所知。我只是想不起她的脸了。这正是让我迷惑的地方。我记得她的许多事情,但是这些事的女主人公竟然是没有面容的。这样的想法几乎让我毛骨悚然。
我认识LC的时候,正穷困潦倒,四处蹭饭。我安慰自己说,书上记载,历史上许多名人,都有过这样的时刻。而后人谈及他们,总是说,他们那时正穷困潦倒,不得不靠朋友的接济过日子。朋友真好。但是假如你正过着靠朋友接济的日子,就会发现,这件事并不能反映出友谊的伟大。
我混到这个地步完全是自找的。就在不久前,我的家人给我找了一份报社的工作,但是我没有考虑。你知道,我不想让世俗的事情来干扰我的伟大事业。虽然还不知道我的事业是什么,但它的伟大已经是毋庸置疑了。未来的一切都是未知的。的确如此。就象那个时候我还相信自己能干出伟大事业,现在,去他妈的伟大事业。你应该说我成长了,从一个妄想症患者变成了正常人。
 LC则不同。一切在她的脑海中都那么的清晰明了。她极其肯定的预料了她一生的轨迹。即使在想象中,她也没有给这个轨迹出现偏差的机会。那样的一生,虽然还不知道是用“平凡”还是“平庸”来形容,但在当时的我看来,很惊讶她能坦然接受这样的命运。
两个性格如此迥异的人走到一起,就说明爱情是伟大的。两个性格迥异的恋人最终分开,就说明生活比爱情更伟大。
我们分手的时候,我把旺财带了过来。单身男人总是会带一条狗。而现在,这只狗也不见了,只剩下一个单身男人。扯淡。

三、

那年的冬天,我捡到一只狗。我叫它旺财。
说老实话,这只狗代表着我的一个心愿,从它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但是它长得太难看了,所以当我把它从一个阴影里抱出来时,就琢磨应不应该把它再扔回去。LC在此事上表现出了女生应有的同情心。但假如那时候我也有工作的话,我也不会在意多一张狗嘴吃饭。
她刚刚找到一份工作。在一个中学里当语文教师。为了庆祝一下,她请我去吃火锅。对此我当然没有意见。那年的冬天很冷。我不得不借钱买了一件羽绒衣。穿在身上,远远看去象一只黑色的秃鹫。而LC一身红白相间的外套,象一只火烈鸟。就这样,秃鹫和火烈鸟走进一家新开的火锅城。
我记得那家火锅城开在建设路,旁边紧邻着剧团巷。每年夏天,有许多跳脱衣舞的杂耍团都会在剧团巷里表演。那时,破旧的剧团又会恢复昔日的荣光。

我们喝啤酒。
聊天的时候,她的满意溢于言表。我则有点沮丧。我的意思是她在她的路上前进了一步,我还在原地踏步,甚至不知道方向在哪里。
她挺能喝的,已经好几瓶了,一点事儿没有。反而我那天喝得有点晕。但大体保持了镇定。我好象说了点什么。你知道,有的人喝晕了就唱歌,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给我一杯忘情水。有的人是吹牛,七岁那年就开始拿刀子了十四岁就开始操女人。有的人是睡觉,呼……呼……我没醉再来一杯。而我是开始乱说话。我说了一通关于伟大事业的屁话。这些话我自己都不信,她就更不信了。所以是屁话。
我好象还说些什么,记不清了。也忘了她当时的反应。后来我们又喝了几杯。我说不行了,今天状态不好,改天再跟哥们儿喝。她笑了,谁是你哥们儿。
在回去的路上,路经一个建筑工地。我挥挥手,唉呀,肚子痛,你有没有带卫生纸?带了。给我一点,我要找地方解决一下。忍忍吧,就到家了。不行了,忍不住了。那我到前面等你。
她站在路灯下,身影被照得倾斜颀长。我走进阴影,开始大口的呕吐。今天状态真不好,我郁闷的想。她一点事儿都没有,真他妈能喝,以前怎么没发现。
突然一声尖利的狗吠吓得我差点真的拉出来。一团白白的东西,在我的呕吐物上走动。一只狗。Fuck。吓死我。
什么东西?你怎么样?LC在远处喊。我能怎么样。我只是喝酒喝吐了不想让你知道。
哦亲爱的没事,一只小狗。


四、


假如你问一个人“你有没有见过旺财”,会得到各种回答:
谁是旺财?
什么旺财?
你有毛病啊;
你还有工夫关心旺财,你还欠我钱呢;
没有看见,不过昨天他还和小强一起吃饭来着;
他看电影去了;
旺财乐队是吧?我没见过但是听过他们的歌,Letitbe……oh……Letitbe;
没见过,因为我是个瞎子。

等我进一步解释,旺财是一只狗时,他们都同时表现出不屑:我最讨厌养宠物的人;我讨厌狗;我长这么大没见过狗;好俗的名字,我家的狗叫AndyLaw。
我只好又说,我不算养,只是帮人寄养,它从我以前那个女朋友那里跑过来的,我才养两年。啊,都两年啦;算啦,它又跑回你以前那个女朋那里去啦;算啦,我送你一只;算啦,和我一样,养蜥蜴吧。

在我打听旺财的下落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骂自己是个傻逼。但是骂的次数多了,我渐渐觉得傻逼是个褒义词。当年一群人在北京搞摇滚,人人都骂他们傻逼,结果现在我身边全是成分复杂的摇滚青年。争着抢着做傻逼。紧接着,我想起唐朝的一首《太阳》,并且唱了起来:
旺财,你在哪里。旺财,我在这里。
扯淡。

五、

我回想起LC工作过的学校。我记得,叫和平中学。从建设广场,向南穿过医院和两个书店,就可以到和平中学。我松了一口气。一切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严重。她就在那里,过着她自己的生活,而我却在为想不起她的脸而焦头烂额。我整理了一下仪容,迈着轻松的步子走了出去。
我已经打定主意,只用见她一面就可以了。根本没有必要让她注意到我。也许她同样忘记了我的脸,不同的是她没有产生疑惑。我已经想象到了,见她面时,心中会有一种恍然大悟的快感。那张脸把过去所有的回忆穿成一串,瞬间击溃我那颗柔软的心。扯淡。我摇摇头,笑了起来。
这是阴郁的一天。
我到了和平中学。大门紧闭。我问旁边的人,怎么学校不开门?他很诧异的看了我一眼,现在还是放暑假啊。
我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沮丧得不行。我很不甘心的在门外转悠了几圈,觉得不知道要干什么了。突然想起附近一家书店,老板以前与我很熟。那时我整天泡在那里,还在那里蹭饭吃,LC也经常去。想了一下,我决定去书店逛逛。
没想到书店已经改头换面,开始卖电脑。店铺里乱得很,到处堆放着大大小小的纸板箱。两边靠墙还摆着几个书架。书已经不多了。店铺不再是那个店铺,老板还是那个老板。我记得他姓焦。
焦老板你好,还记得我吗?
不是所有人的记忆力都象我那么糟。他显然很高兴再次看见我。我首先恭喜他从文化界跨行到IT界,经营有方。他笑了一阵子,彼此废话寒暄,最后问我此行目的何在。我目的何在呢,哦,我的女朋友在这边的学校上班。他很惊奇。你女朋友?长头发那个?你们还没分?
我不喜欢听这话。我们已经分了,但是我不喜欢别人早就预料到了。
你们不是一类人。你就是一混子,她好歹是个老师。迟早的事。姓焦的满不在乎的说出自己的推理。真是个预言家。那么不要浪费你的才能,预言一下她现在在哪里吧。
她已经不在这个学校教书了。
那么她在哪个学校教书呢?
她已经不教书了。
我小小吃了一惊。时间过了这么久,我本该料到这样的情况发生。
前几年学校里出了个作家,轰动了一阵子。不知道是不是受这个影响,你女朋友,就是那个LC,改行写小说了。
我这个时候才真正感到惊奇。我想起,很久以前,我说我想写小说时,她立刻否决了这个想法的可行性:“太不现实了。”
太不现实了。焦老板对她的选择做了个评价。我突然很想知道她到底写出小说来没有。
焦老板一拍脑袋,她还有一本小说在我这里,说是让我看看,如果觉得好就帮她卖卖看。我帮你找找看。他开始在书橱里翻找。
世界真奇妙。写小说?哈。她会用什么笔名呢?第一部小说会叫什么名字呢?她……会写些什么呢?
哈哈。焦老板惊喜的叫了一声,手里拿着一张光盘。
书呢?我诧异的看着。他笑嘻嘻的道歉,对不起,书没找到,却找到我的系统盘了。找好几天了都。真是……太操蛋了。
那本小说叫什么名字?还记得什么内容吗?
他想了想,不好意思,书我都没翻开过。你还要找她吗?
我也不知道。呃……你有没有见过旺财?
你也认识他?他上个月出国了。

六、


在一个城市里找一个写小说的人,这并非易事。去作家协会打听吗?写小说的人是不进作家协会的,特别是没名气的写小说的。也许寻找一个写小说的人的最好办法是登一则征稿启示。这是一个恶毒的笑话。
我心灰意冷,下定决心把这一切当作上帝开的一个玩笑。用文化人的方式说,永远想不起面孔的恋人,是最美的。Fuck,的确如此。在写小说的时候想起她,她就是安妮宝贝;听音乐时想起她,她就是柯特妮·拉芙;在床上的时候想起她,她就是饭岛爱。扯淡。这是另一个恶毒的笑话。
事实上是,我下定决心,把她的脸以外的部分也忘掉,就象忘记她的脸一样,干净不留痕迹,想记起来都不行。这应该不难做到,只要多喝几次酒就行了。下定这个决心后,我觉得也就没有必要去找旺财了。我完全可以再养一条狗,就象我完全可以再找一个女朋友一样。
我一下子轻松起来,甚至想马上喝酒去。那就去喝吧。找谁喝呢。
焦老板,有空没?喝酒去怎么样!

我醒过来时,口干舌燥,嘴巴很苦,不过幸运的是口香糖找到了。也许是个好兆头。我试着回忆LC。啊哈,我忘了她。我操我还知道有个女人名字叫LC这能叫忘吗!扯淡。
明天就可以上班了,上班之后,什么事都没了。我心怀侥幸。突然手机响了。喂?哪位?哦是你啊。什么?狗找到了?什么狗?旺财?什么旺财?哦旺财,我马上就来。
事情有时候就是这样,比如说,我现在找到了那条狗。还有口香糖。
妈的,我的鞋呢。

见到旺财的时候它很萎靡。旺财见到我的时候,我也很萎靡。它尾随一只母狗,到了别人家做了几天的上门狗女婿。我翻起它的后腿,没有被阉掉。算你小子走运。我带着它回家,觉得事情总算有了结尾。我找到了旺财。迟早也会忘掉LC。很圆满。
到家的时候手机又响了。喂?哪位?小说找到了?什么小说?LC的小说?什么LC?哦LC的小说。
我盯着旺财的眼睛,它很无辜的回盯着我。你知道什么叫搞笑吗?你当然不知道,因为你是一条狗嘛。旺财拖着个舌头,摇了摇尾巴。

焦老板打的电话。昨天喝酒的时候我们互换电话号码。
他告诉我说,今天一早,嘴巴苦得不行,刷完牙还苦,在抽屉里找口香糖,嘿,你猜怎么着……

我步态轻松的从书店回来。把小说放在窗台上。姓焦的果然连翻都没翻过,书边都还是连着的。我并不急着剪开,我的意思是,我找不到剪刀了。
我的一个朋友说,一本没被人看过新书就象一个处女一样。而一本被人看过的新书,就象被强奸过的处女。当时我对此嗤之以鼻,逻辑错误,被强奸了还算处女吗。
此时我得到一个处女。
我给旺财栓上了狗链,食盒里添满了狗粮。倒了一杯水,买了一包烟。
我开始看书。

小说的名字叫《你不能使我羞愧》。
扉页上没有照片。我有点失望。却引用了E·T·劳伦斯《智慧七柱》中的一句话:“堕落似乎已经在劫难逃。”我记得在某篇小说中曾经看到过这句话。细想了一下,果然,是博尔赫斯《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

“生命就象一个玩笑。”

小说第一句是这样写的。可不是嘛。我心里嘟囔。
小说是第一人称写的。描述极其传神,这使我羞愧。小说带有假象性的自传风格。搀杂许多真实的个人经历。当然,之所以说它“传神”是因为即使是想象的部分也同样让人莫辨真假。我几乎能从文字里看出她的面容来。当然,也只是几乎而已。事实上因为小说中的干扰,我脑中的她更加模糊了。
这是一部关于“时间”的小说。之所以不用“命运”是因为我觉得,这个故事所描述的不可知性完全超出了命运所能控制的范畴。
故事情节是关于一个女人的堕落。
小说的女主人翁经历了三次命运的变迁。第一次是从一个老师到一个小说家。这部分的精彩之处是心理描写。一个甘于平凡一辈子的乖乖女如何转变为一个想尝试各种生活的另类姑娘。我感觉这段文字象一条条小小的鞭子一样抽在身上。于是速度非常快的看过去了。第二次是从小说家到摇滚青年。演出。聚会。乐队。长途旅行。文字中充满了音乐的躁动和一种迷幻的狂热。此时的女主人翁已经开始嗑药。那些对嗑药后的感受的描写,竟让我产生了嘴巴甜丝丝的感觉。这让我很着迷。我在书中搜寻这样的段落,就象在一部三级片中搜寻色情镜头一样。因为这样的劣质阅读,我很快看到了第三种命运。这次女主角成了一个妓女。白天住在租来的狭小的民房。夜晚在KTV里面签到。嫖客们把衬衫扎进裤腰里。精液和避孕套用卫生纸包起来带走。她的描写还是一如既往的细致传神。一种幻灭感弥漫在文字里,几乎让我窒息。最后不得不把书合上,长吁了一口气。

我不得不说,我开始怀疑,这是一部预言式的小说。甚至于是一份生活计划。从小说出版的年份来看,她有足够的时间经历后两种命运。也就是说,她很有可能成为了一个吸毒者,一个,妓女。而我,则规规矩矩的在一个小报社里上班。

我开始迷惑于两个人命运的交叉线。我想起一个笑话。一个传教士想去感化一位无神论者,刚好赶上那位无神论者来教育他。于是两个人坐在大石头上面开始辩论。辩论完了,传教士回家把十字架和圣母像全都烧掉。而无神论者回到家,开始摆上神龛,早晚磕头,为过去的罪恶言论忏悔。

至于我,还能说些什么呢。书看完了,我回头瞄了一下。

旺财还在那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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